事项内容描述: 企业申请停产、及停产报告
行政相对人办理条件或资格: 工业企业
所需材料: 停产报告(书面)
办理流程: 企业递交停产申请(书面)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3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7-88988660
办理时限:无
收费标准:无
相关表格: 无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201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