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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注意事项

时间:2023-07-26 16:46:01 类型:企业服务 来源:佛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政企通)

办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注意事项

一、办理部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

二、办理职责

依法办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含化学清洗)告知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四、办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及佛质监[2003]67号文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五、办理条件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2、双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施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4、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5、安装、改造、维修技术资料(具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焊接工艺评定项目汇总表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等)。

六、办理程序

施工单位将上述资料提交办理部门核查,对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部门予以受理并出具《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接收回执》;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部门不予受理,退还上述资料,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注:经受理后,施工单位应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联系安装质量监督检验事宜。

七、办理期限

十五个工作日

八、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法定休假日除外)

九、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耀华路8号工商局大楼3楼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联系电话:87783193。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