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程序本项审批工作因为涉及辐射,需要分两步完成。
1、办理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报批:到区环运局窗口咨询或浏览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取得具备资质做辐射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根据国家辐射项目管理要求确定环评文件的标准,具体编制辐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或报告书,然后报区环运局窗口审批。
2、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持有效的工商登记证书及已办好的环评审批意见到环保窗口咨询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手续,按办证资料清单整理齐备申报材料后到区环运局污染控制科上报。受理机构点大良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咨询电话22833015申请条件企业能出示下列资料: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要求电脑打印);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5)放射源回收协议;
具体条件:1.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2.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3.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4.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6.有1名以上人员持有环保部辐射安全中级培训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7.有1台以上辐射报警仪器或监测仪器;8.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法定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六条。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