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扶持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当前,全球范围内新一轮信息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工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日益成为新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和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石,对未来工业发展产生全方位、深层次、革命性影响。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规范和指导工业互联网发展,国务院于2017年11月19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50号)。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和佛山市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23号)和《佛山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2018—2020年)》(佛府办函〔2018〕548号),促进制造业与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

  我区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虽然经济发展起步相对较早,但也存在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传统产业比重偏高、企业智能制造尚未普及等现实问题。对此,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以创新为动力,乘着省、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将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的东风,结合市级实施方案关于“各区要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推进”的工作要求和三水自身实际,制定了《佛山市三水区“互联网+先进制造”发展工业互联网扶持办法(2019-2021)》(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二、主要内容

  在吸收省、市实施方案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并借鉴深圳、珠海、中山、东莞、禅城区等地的扶持政策,充分结合我区工业互联网发展和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需求实际,进一步理清了各项工作的逻辑关系,并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使相关内容更接地气,体现了三水特色。

  在扶持范围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二是开展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应用推广;三是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创新发展。

  在扶持对象上,具体包括四大类:一是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企业;二是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和应用标杆示范项目;三是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服务商;四是参与工业互联网标准制定的企业、协会或联盟等。

  在扶持标准上,结合我区财政实际,提出了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扶持标准,并规定了上限。例如,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企业,按照项目当年投入的2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每年最高100万元;对新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按建设总投入的30%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3000万元;经认定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最高可分别获得1000万元和600万元的扶持,等等。详细的扶持标准见下表:

序号

扶持范围

扶持标准

扶持

对象

1

一、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1.对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工业企业,项目投入在5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该项目当年投入的20%给予资金扶持,单个项目每年最高100万元。

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工业企业

2

2.对核心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该项目当年投入的20%给予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

“上云上平台”企业

  

3

3.对使用公有云资源及云化软件的工业企业,按照该项目当年投入的20%给予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万元。

4

二、开展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应用推广

1.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或市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的,按照与国家、省和市资助额1:1的比例给予区级配套,且上级资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若上级无扶持资金的,分别按照该项目投资额的30%、20%、10%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

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

5

2.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或市级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的,按照与国家、省和市资助额1:1的比例给予区级配套,且上级资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若上级无扶持资金的,分别按照该项目投资额的30%、20%、10%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且单个项目最高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

应用标杆示范项目

6

3.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级或市级工业互联网新型金融服务试点示范项目的,按照与国家、省和市资助额1:1的比例给予区级配套,且上级资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若上级无扶持资金的,分别按照该项目投资额的30%、20%、10%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且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

7

三、促进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创新发展

1.对在我区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符合省制定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标准,且具备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基础条件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按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3000万元;对符合省制定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标准,且具备特色功能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的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按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500万元。

工业互联网平台

8

2.对引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的平台服务商开展驻地服务和产业合作,平台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且服务对象 30 家及企业以上的,按照该项目当年投资额的30%给予资金扶持,单个服务商每年扶持总额最高200万元。

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9

3.对主导制(修)订工业互联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参与制(修)订工业互联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扶持。

标准制定

10

4.对工业企业购买工业互联网平台商和服务商的咨询、培训服务,且事前在区经科局备案的,按照项目服务费的10%给予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咨询、培训

  

  三、政策意义

  《扶持办法》旨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紧扣打造一批行业性、功能性平台,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建立起适应市场需求、层次分明的平台体系,支持区内制造业企业上云上平台,以智能化支撑实体经济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