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资助12000元!南海最新人才政策发布!

时间:2020-07-31 07:26:21 浏览次数:640 来源:佛山新闻网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佛山新闻网讯 记者罗静文报道:6月17日上午,“有为南海 ‘政’合你意”之“小南直播间”人才政策发布活动举行。南海区委组织部联合多部门,首次“直播带政策”,对外发布最新修订、出台的人才政策,涉及人才认定评定、人才安居、人才引进扶持和培育资助等切身利益。

  “来南海,就对了!” 南海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潘伟华化身“招才大叔”,喊话四海英才。据了解,目前累计已有超过53万人才汇聚南海,多项指标位居省内同级地区前列,成功实现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的发展模式。

  南海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潘伟华在人才政策发布活动上发言。

  此次修订的人才政策亮点多多,干货十足,我们一起来看看!

  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

  (一)认定与评定相结合,完善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

  新办法在原有直接认定和特色人才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专业委员会评审”和“企业自主评价”两种方式,明确了人才评定的对象、条件、评价主体以及评定程序。

  (二)完善认定评定申报条件

  新办法对劳动合同时限、社保或个税时限、创业人员身份进行了简化和规范,并与配套政策形成整体,缩短了人才享受政策扶持的时间。

  (三)优化认定流程,提升人才认定审批服务效率

  新办法通过严格限定人才分类认定审批时间、缩短结果公布周期、优化审批程序、开通人才认定“绿色通道”等措施,对有关人才分类认定程序进行优化,将人才分类认定结果公布频次由原来的三个月缩短为每月一次。

  完善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办法

  (一)增加“原户籍人才回归资助”项目。对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回南海就业创业的南海籍高校毕业生,经认定为五类、六类和七类人才后可分别享受12000元、8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增加“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资助”项目。对企业接收在读硕士生实际工作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6个月的,给予3600元/人的一次性资助。

  (三)提高五类人才的生活津贴标准。对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至南海区企业、起骨干关键作用的五类人才(如副高职称、博士、高级技师等人才),新办法将每月的生活津贴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修订人才安居扶持办法

  (一)调整安居扶持方式

  新办法调整了安居扶持的方式,在政府人才住房房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发放货币补贴扶持人才以市场价购买或租住社会房源的方式,解决人才的安居需求。

  (二)调整安家补贴与租房补贴标准和范围

  (1)提高四类、五类人才的安家补贴标准。新办法维持一至三类人才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最高不超过 800 万元、300 万元、100万元;将四、五类人才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万元、15万元分别提高至60万元、40万元。

  (2)提高六类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新办法对六类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750元提高至1200元;七类人才的租房补贴标准维持每月500元不变。同时明确六、七类人才晋升为一至五类人才后可申请优惠购买人才住房或按标准申请安家补贴。

  (3)重点倾斜科技创新人才。新办法对2017年1月1日引进到南海工作的人才所在企业范围进行了调整,扩大了政策受惠面。除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外,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人才合作机构中符合《佛山市南海区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培育导向目录(2020年版)》的五类人才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六类和七类人才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修订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办法

  (一)考证激励。鼓励社工人才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分别给予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1000元、社会工作师(中级)3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实习激励。鼓励高校在校学生到南海用人单位实习,给予每月600元的实习补助,每人最高补助3600元。

  (三)继续教育培养激励。对五类以上社会工作人才,每年可申请继续教育培养补助,每人补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学习费用的50%,每人每年总额不超过1万元。

  (四)社会工作课题研究和创新项目研发激励。对通过评审的优秀课题研究成果及创新项目研发成果,按等次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的研究成果最多不超过5个。鼓励社会工作人才进行社会工作领域课题研究并发表论文。对社会工作人才发表SSCI论文每篇最高资助1万元。

  (五)学历提升激励。鼓励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学历(学位)层次。新取得国家承认的、与行业相关的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在取得新学位后与区内单位签订2年以上服务协议的,分别给予博士学位3万元和硕士学位1万元的一次性学费资助。

  (六)行业规范管理扶持。鼓励区级社会工作类枢纽型社会组织积极承担行业管理、标准制定、行业自律、服务研发、平台搭建、资源整合、人才交流等职能,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方案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每年扶持的方案不超过5个。

  (七)先进机构表彰激励。对获得由国家、省、市级荣誉的机构、组织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激励。

  (八)社工人才生活津贴激励。对专职在南海区社会工作领域工作的第五类社会工作人才,给予每月1500元的生活津贴补助。生活津贴发放期限最长为3年。

  修订南海“实习券”管理办法

  (一)降低申报门槛。在南海办理税务登记的工商主体、在南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均可申请。

  (二)提高资助额度。本(专)科生标准从800元/人提高至1200元/人、硕士研究生标准从10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

  (三)扩大覆盖范围。除南海户籍大学生、南海户籍退役军人外可以申请外,非南海户籍且就读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国各地大学生均可申请。实习单位招收上述几类人员到岗实习即可申请。

  新增南海“住友劵”管理办法

  (一)申领对象:

  A类。具有南海区户籍,或就读(毕业)于南海区属地高校。

  B类。具有佛山市户籍(非南海区),或就读(毕业)于佛山市(南海区外)属地高校。

  C类。具有佛山市外户籍,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就读。(注:“双一流”建设高校,即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及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共140所)

  D类。港澳台籍大学生,或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留学的大学生。

  其他类。以团体形式引进的其他人才。

  (二)申领标准

  各类大学生人才按如下标准申领“住友券”:

  A类。100元/人/天,最多不超过2天;

  B类。100元/人/天,最多不超过5天;

  C类、D类。100元/人/天,最多不超过7天。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大学生人才只能申领1次“住友券”。

  资料来源:南海区委组织部、人才南海

(责任编辑:苏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