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政策政策详情

申报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9 截止日期:2020-08-31

关键字:市场开拓

政策精篇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决定开展第二批产融合作试点工作,申报城市(区)通过“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5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

政策原文

点击查看

适用对象

  • 企业规模:不限
  • 适用区域:全国
  • 适用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