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4-01 16:19:01浏览次数:484来源: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 26 24 中: 22 20 小: 18 16 ]

  一、修订依据和背景

  为贯彻我国“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战略部署,落实部省关于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决策方针,细化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2021〕12号)(下称《若干措施》)相关条款,加快我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2年9月印发实施《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细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操作细则》)。《操作细则》发布以来在社会上取得较大反响,制造业企业、服务商、行业协会、机构等纷纷加入到数字化智能化队伍中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氛围。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型工业化和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45号)文件精神对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作出进一步的部署和要求,以及《操作细则》实施以来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商、商行业协会、银行、相关业务部门等各方的意见建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操作细则》的修订工作,使政策方向更贴近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相关标准更加清晰、实施内容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框架和主要内容

  《操作细则》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正文,说明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标杆示范项目、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产业链协同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抱团数字化转型、佛山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佛山市数字化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佛山市机器人制造和系统集成骨干企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建设及应用、工业互联网APP开发应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家培训共20个方向的奖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其中数字化智能制造诊断服务、企业家培训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第二部分是附件,附件共有2份,一份是关于中小企业“上云用云”申报的实施细则,一份是关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银行贷款贴息的实施细则,分别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和相关部门职责等。

  每年印发申报通知,提醒企业各项条款的申报时间。

  三、主要修订内容说明

  (一)优化项目申报要求。本次修订调整了“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贴息实施细则》等政策条款中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数量等申报要求相关内容。

  (二)调整项目奖励标准。鉴于目前市区财力紧张,我局采纳市财政局和司法局意见,采用“扎口”奖励方式,奖励标准统一表述为“不超过”“不高于”,具体奖励金额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三)明晰项目建设标准。本次修订更新了“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条款的技术标准文件,便于企业参照国家标准要求开展项目建设。

  (四)明确修订政策执行时间。原《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操作细则(2022年修订)》(佛工信〔2022〕6号)正在实施,为了保障修订政策与原政策顺利衔接,修订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政策同时废止。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黄思华,联系电话:0757-83322272

  五、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若干措施》中“(八)开展融资风险补偿”和“(九)开展基金股权投资”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操作细则并实施,“(二十五)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操作细则并实施,相关事宜请咨询佛山市财政局(李强,0757-83282372)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读(张洁贞、杨涛,0757-83878562、8338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