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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诚信激励机制支持建筑工地加快复工复产的通知

时间:2020-02-25 浏览次数:750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建筑业企业、房地产销售中心及建设工程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2020〕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建设工地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住建部门在指导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工地做好疫情防控、科学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基础上,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帮扶和鼓励建设工地加快复工复产,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对建设项目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要充分运用诚信激励机制加快提高建设工地的复工率和人员返岗率。对于人员(包括建筑工人和施工管理人员)返岗情况达到如下标准的建设工地,实行通报表扬和诚信加分:

(一)2月底前,人员返岗率达到50%且实际返岗人数不少于200人的;

(二)3月15前,人员返岗率达到80%且实际返岗人数不少于320人的。

三、返岗率及返岗人数以项目施工许可证为计算单位。返岗人数以实名制管理系统为准,且与现场建筑工人和管理人员台账一致。

四、返岗率和返岗人数达到上述标准的建设工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项目所在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达标的,由项目所在区住建部门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和诚信加分。以上激励措施,每个区对同一家施工总承包企业通报表扬实施诚信加分不超过10分。

五、对于复工复产中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表现突出,2月底前人员返岗率达到70%,且实际返岗人数不少于280人的工地,区住建部门可提请由市局进行核查、通报表扬和诚信加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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