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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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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佛山市推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佛山市推进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稳外贸的决策部署,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国家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机遇,推动我市外贸高质量稳定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

加大对企业参加国际专业性展会支持力度,提高参展费扶持额度及展位数量。制定《佛山市重点推介的境外重点展会和重点经贸活动目录》,每年组织发动企业参加不少于30场境外重点展会及重点经贸活动。对参加境外重点展会的外贸企业,市财政按地区分级给予企业参展费扶持。对经市商务局委托或同意,组织企业抱团参加境外重点展会及经贸活动的行业商(协)会等给予公共组织费用扶持。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充分发挥港澳对外贸易联系广泛的作用,加强与香港贸发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等贸易促进机构合作,支持佛山企业借助港澳优质展会、论坛等平台,积极开拓“一带一路”等多元化市场。(负责单位:市商务局)

二、构建境外自主营销网络

加快推进佛山泛家居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体验馆建设。鼓励企业建设海外展示体验平台,对经认定的市泛家居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体验馆项目,对进驻企业的展位费、首程运输费、特装费给予扶持,对符合条件的运营平台给予奖励。支持和鼓励品牌企业建设地区销售总部、展厅、专卖店、售后服务中心等海外营销网络体系,提升对境外营销渠道控制力。(负责单位:市商务局)

三、打造外贸高质量发展平台

加强亚洲国际家具材料交易中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建设及管理,做实做强市场采购外贸新业态。加快推进佛山综合保税区项目申报,促进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高水平开放。争取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自建或租用海外仓开展仓储配送、售后服务业务的支持力度,按相关标准和比例,对自建海外仓和租用海外仓给予扶持。推动各区进一步完善各车检场的口岸功能,鼓励车检场开展跨境电商清关中心建设。争取省人民政府将二手车出口试点政策拓展至我市。大力培育本市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设立的综合信息化平台给予支持。(负责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佛山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

四、提升企业国际竞争能力

对进出口企业为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开展的产品国际认证费用给予扶持。鼓励大中型外向型企业积极创立、推广自主国际品牌、开展国际品牌并购。鼓励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设立研发、设计机构。引导我市陶瓷、金属型材、家电、家具、机械装备、纺织服装、五金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区域品牌,积极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高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对经市商务局备案并同意的基地工作站及相关行业商(协)会开展区域品牌对外宣传推广、抱团开拓国际市场的相关费用给予扶持。(负责单位:市商务局)

五、推进佛货回归

按照《佛货回归工作方案》,全面掌握我市佛货外流基本情况,深入分析我市外贸数据流失原因,指导、支持各区制订“一企一策”回流方案,建立“一对一”帮扶企业服务机制。建立市、区联系企业首席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及企业进出口数据回流推进情况,针对数据外流企业共性问题,制定相应扶持政策,促进佛货回归。(负责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六、加大进口工作力度

优化进口结构,对企业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先进设备、技术、粮食等给予贴息扶持,扩大进口规模。对上一年度以一般贸易进口及加工贸易进口的企业按其进口额及增幅分级给予奖励。加强对进口商品采购、加工、物流、仓储等环节的全链条支持。积极培育进口综合服务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扩大对东盟、非洲等重点市场消费品及生产资料的进口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口岸码头申请进口商品指定口岸,扩大小麦、大豆、苗木等产品进口规模。充分利用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点进口平台,帮助我市进口企业更好对接国外中高端供应商,合理扩大高品质消费品和服务进口规模。(负责单位:市商务局,佛山海关)

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做好口岸提效降费工作。支持口岸码头经营企业加快口岸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按期落实公开外贸集装箱码头口岸经营服务作业时限。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各项应用功能在我市上线应用,提升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等主要应用功能业务覆盖率和企业应用率。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佛山地方特色应用项目。继续落实免除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失信企业除外)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和支持企业申请海关AEO认证管理,为诚信企业提供良好通关便利环境。(负责单位:佛山海关,市商务局)

八、强化财税金融支持

充分发挥财政引导支持作用。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办法,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优化退税程序,力争实现电子退库全联网全覆盖。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贷款,扩大基于外贸订单、保单、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融资和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规模。(负责单位: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

九、加强贸易风险防范应对

支持信保机构扩大出口承保规模,进一步降低出口信用保险费率,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信用保险模块应用。加大对企业投保的扶持力度,全面落实《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对中小微企业(上年度出口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在省级资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按险种类别再给予配套扶持。支持各区与信保机构合作出台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措施。支持企业应对反倾销,完善应对贸易摩擦扶持政策,扩大支持范围,从贸易摩擦课题研究、公平贸易工作站发展、“双反一保”案件等知识产权案件应诉等方面予以支持。(负责单位:市商务局)

十、加强服务保障措施

加强稳外贸工作组织协调力度,建立由各区及市商务、海关、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的组织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和解决外贸重点项目困难及问题。分别建立市、区100家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了解重点进出口企业的情况,解决其外贸难题。(负责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税务局、佛山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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